报名工作
(一)2015年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8日;下半年定于2015年6月1日至12日。
(二)收费标准按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执行,各考点不得再向考生收取文件规定之外的考试费用。
(三)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军人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士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
(四)考生照片规格须符合规定。考点在收集照片时必须检查是否有横置等问题,未提供照片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无照片考生成绩不予受理。
(五)考点在采集报名信息时,必须严格落实考生信息确认制度。由于不准确的报名信息将会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获证,因此,各考点必须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经考生确认并签字后由考点保留1年备查。考生对自己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负责。考点必须对汇总的报名数据进行核对和校验,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不再纠错、更改。
(六)市区、考点均须使用新版考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数据采集、核查及汇总。
(七)一、二级考生和三、四级考生不得编排在同一考场的同一批次。
(八)市(区)对各考点的报名数据进行核查与汇总(考生照片文件按考点编号存入相应目录,并刻录成光盘)。汇总后的报名信息库和考生照片文件分别于2015年1月16日前(上半年)、2015年6月20日前(下半年)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社会考试处(报名数据须用光盘上报一式两份,并注明报考人数)。
(九)考点所需加密锁按照服务器数量配置(每台服务器所带工作站必须在60至90台之间)。市(区)将各考点所需加密锁的数量统计后随报名数据盘一并上报。
(十)报名前各市(区)要对考点软、硬件设备、考试场所、管理人员等进行检查,符合开考条件的方可组织报名。
>>>>详情查看:陕西2015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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