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内聚
模块的内聚种类通常可分成7种,下面按内聚度从低到高的次序依次作介绍。
①偶然内聚:如果一个模块完成一组任务,这组任务彼此间即使有关系,其关系也是很松散的,这个模块属于偶然内聚。
②逻辑内聚:如果一个模块完成逻辑上相关的一组任务,这个模块是逻辑内聚的。例如,产生与类型无关的全部输出的模块。
③瞬时内聚(temporal cohesion):如果一个模块所包含的任务必须在同一时间间隔内执行,这个模块属于瞬时内聚。例如初始化模块。
④过程内聚:如果一个模块的处理元素是相关的,而且必须按特定的次序执行,这个模块属于过程内聚。
⑤通信内聚:如果一个模块的所有处理元素集中在一个数据结构的区域上,该模块属于通信内聚。例如,一个模块中的所有处理元素使用同一输入数据。
⑥顺序内聚:如果一个模块的处理元素是相关的,而且必须顺序执行,这个模块属于顺序内聚。⑦功能内聚:如果一个模块完成一个单一的功能,模块中的各部分在此目标下协同工作,而且都是为完成这一功能而不可缺少的,那么这个模块是功能内聚的。
5.模块分解时应遵循的准则
(1)满足信息隐蔽原则。
(2)尽量使得模块的内聚度高,模块间的耦合度低。
(3)模块的大小适中(通常一个模块以50~100个语句行为适宜)。
(4)模块的调用深度不宜过大。一个模块A可以调用另一模块B,模块B还可调用模块C,称模块A直接调用模块B,模块A间接调用模块C,被间接调用的模块还可调其他模块,这样可形成一棵调用树,我们把以某个模块为根结点的调用树的深度称为该模块的调用深度。
(5)模块的扇入应尽量大,扇出不宜过大。一个模块的扇入是指直接调用该模块的上级模块个数。一个模块的扇出是指该模块直接调用的下级模块的个数。扇入大表示模块的复用程度高,扇出大表示模块的复杂度高。
(6)设计单入口和单出口的模块。
(7)模块的作用域应在控制域之内。模块的作用域是指受该模块内一个判定影响的所在模块的集合。模块的控制域是指该模块本身以及被该模块直接或间接调用的所有模块的集合。在设计时,作用域应是控制域的子集,作用域最好是做出判定的模块本身以及它的直属下级模块(直接调用的模块)。
(8)模块的功能应是可以预测的,功能可预测是指对相同的输入数据能产生相同的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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