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陶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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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应用软件概要设计
1、 应用软件概要设计,按照逐步求精、模块化、信息隐藏和功能细化原则,根据DBAS需求分析阶段得到的系统功能和业务规则描述,在总体设计结构基础上,将DBAS应用软件进一步细化为模块/子模块,组成软件的系统-子系统-模块-子模块层次结构,并对这些系统元素从结构、行为和数据三方面进行设计;
7.4 详细设计
7.4.1 数据库事务详细设计
1、 事务详细设计,是从事务概要设计得到的事务流程出发,在DBMS平台下,采用事务实现机制,和高级程序设计语言,利用SQL语句和数据库访问接口,在DBMS平台和开发环境下,进一步细化事务设计,设计具体的实现模式;
7.4.2 应用软件详细设计
1、根据概要设计中定义的各程序模块功能和输入输出数据需求,结合具体的设计环境和机制,设计各模块的内部处理流程和算法、数据结构、对外接口等;
7.5 人机界面设计
1、 人机界面设计原则:
(1) 用户应当感觉系统的运行始终在自己的控制之下,保持用户与人机界面间的双向交流;
(2) 当系统发生错误或程序运行时间较长时,用户界面应该为用户提供有意义的反馈信息;
(3) 应该忍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操作错误,并能够方便地恢复过来,保证系统不受或少受影响;
(4) 应该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常规;
(5) 采取灵活多样的数据输入方式,尽量减少用户数据输入负担;
2、 人机界面设计最好采用原形迭代法:
(1) 初步设计
(2) 用户界面细节设计;
(3) 原形设计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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