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45次)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次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等级(类别)、考试时间及实施办法
1、本次考试统一使用2013版考试大纲,并按照新体系开考各考试级别。一至四级均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开始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上午8:00。考试时间为一级90分钟,二级、三级120分钟,四级90分钟。
2、在新体系中,三、四级获证须获得相应二级、三级相关证书,获证条件是指获取证书的必要条件,报名不做限制。NCRE所有级别证书均无时效限制,三、四两个级别的成绩可保留一次。
3、新体系考试科目设置、考试证书体系:
级别 |
科目名称 |
科目代码 |
证书种类 |
获证条件 | |
一级 |
计算机基础及WPS Office应用 |
14 |
计算机基础及WPS Office应用 |
科目14考试合格 | |
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
15 |
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
科目15考试合格 | ||
计算机基础及Photoshop应用 |
16 |
计算机基础及Photoshop应用 |
科目16考试合格 | ||
二级 |
C语言程序设计 |
24 |
语言程序设计类 |
C语言程序设计 |
科目24考试合格 |
VB语言程序设计 |
26 |
VB语言程序设计 |
科目26考试合格 | ||
Java语言程序设计 |
28 |
Java语言程序设计 |
科目28考试合格 | ||
C++语言程序设计 |
61 |
C++语言程序设计 |
科目61考试合格 | ||
Web程序设计 |
64 |
Web程序设计 |
科目64考试合格 | ||
VFP数据库程序设计 |
27 |
数据库程序设计类 |
VFP数据库程序设计 |
科目27考试合格 | |
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 |
29 |
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 |
科目29考试合格 | ||
MySQL数据程序设计 |
63 |
MySQL数据程序设计 |
科目63考试合格 | ||
MS Office高级应用 |
65 |
办公软件 |
MS Office高级应用 |
科目65考试合格 | |
三级 |
网络技术 |
35 |
网络技术 |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三级科目35考试合格 |
三级 |
数据库技术 |
36 |
数据库技术 |
获得二级数据库程序设计库类证书,三级科目36考试合格 |
软件测试技术 |
37 |
软件测试技术 |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三级科目37考试合格 | |
信息安全技术 |
38 |
信息安全技术 |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三级科目38考试合格 | |
嵌入式系统开发技术 |
39 |
嵌入式系统开发技术 |
获得二级语言程序设计类证书,三级科目39考试合格 | |
四级 |
网络工程师 |
41 |
网络工程师 |
获得三级科目35证书,四级科目41考试合格 |
数据库工程师 |
42 |
数据库工程师 |
获得三级科目36证书,四级科目42考试合格 | |
软件测试工程师 |
43 |
软件测试工程师 |
获得三级科目37证书,四级科目43考试合格 | |
信息安全工程师 |
44 |
信息安全工程师 |
获得三级科目38证书,四级科目44考试合格 | |
嵌入式系统开发工程师 |
45 |
嵌入式系统开发工程师 |
获得三级科目39证书,四级科目45考试合格 |
二、报名条件:
凡本学期开设“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的专业班级均必须报名参加一级考试(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凡本学期开设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课的专业班级均必须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的二级考试。其他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各级别、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操作程序:
本次考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新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开放时间为11月27日8:00至12月9日12:00。为确保报名无误,务必由学生本人上网报名,若报名时发现网上照片有误,请及时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更改,否则将默认为无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试费用:一级、二级、三级70元;四级80元。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根据提示进入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完成在线支付报名费,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报名成功,报名时间结束网上在线支付也同时结束。网上等级考试报名及在线支付流程见附件一。
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开通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在规定时间上网报名并进行网上银行在线支付,并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教务处:汇总学生报名信息。在接到财务处返回的缴费情况汇总表后进行数据核对,并分发至二级学院。
希望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及时布置、组织安排好以上工作,确保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5年11月25日
附件一:网上等级考试报名及在线支付流程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