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甘肃省2016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告》得知,甘肃省2016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考收费按照甘价费[2009]204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甘价费[2009]204号文件内容如下:
自学考试相关收费 甘价费[2009]204号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
甘价费[2009]204号
省教育厅:
你厅《转换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收费项目的请示的函》(甘教财函[2009]22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经研究,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进行理顺规范,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学历考试: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加考、跨考考生报名考试费仍按上述标准加倍收取。办理免考、转档手续按一门课程标准收费。各专业考核及课程试验等有实践五一节考核的课程,收费标准参照主考院校在校生收费标准执行。
2、毕业生论文答辩费:每人180元。
3、毕业生审定费(含应用型专业):每人70元。
4、自学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联办的全省应用型专业考试费用,由高等学校从学员交纳的学费中提取,统一向自学考试机构支付,自学考试机构按每生每年400元的标准收取(含自考办组织的报名考试费)。
5、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含各类考试的一次性个人电子信息的采集、保管、查询服务及各种证卡)。
(二)非学历考试
1、计算机考试费(NCRE):每人次100元;补考单科60元。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一级B、一级、二级每生每次130元;三级、四级每生每次150元。
3、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每生每模块60元。
4、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CYLET):每生每次120元。
二、自学考试相关收费收入应用于考试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自学考试相关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收入按分成比例分别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所定标准,按规定到省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并主动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招待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学费。
四、本通知所定收费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甘价费[2001]5号、[2001]130号、[2002]12号、[2007]105号,甘价函[2005]13号同时废止。
报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缴费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ncre.gs.edu.cn。
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2015年12月9日--2016年1月7日。
下半年:2016年6月8日--7月7日。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任何一台互联网终端(即上网电脑、手机或PAD等)登录甘肃省NCRE考试报名网站主页,按照提示流程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包括上传本人正面免冠近照)并提交;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系统提示的有效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普通考生凭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未成年人凭户口本、外籍公民凭护照,均备复印件一张)到相应考点缴纳报名考试费,并由考点进行身份和信息确认。
确认时,如发现照片不规范或附加信息不完整,可在考点重新采集或补充修改;如发现非本人照片或基本信息有误,考生必须重新登录网报系统自行修正,否则,考点不予确认。
现场缴费确认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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