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广西考区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3〕2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4年上半年考试时间:5月24、25日。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三、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4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3月19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kb.gov.cn/)按要求注册用户名和密码、选择考试省市并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缴费方式
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
2014年3月4日上午9∶00起至2014年3月24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4〕65号文件规定,报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每人每科55元。
4.票据领取
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4年4月7日-2014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三)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16日上午10∶00起至2014年5月25日上午9∶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各级别笔试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点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应考人员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当次全部通过为合格。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kb.gov.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3〕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4年2月27日
附件
关于印发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计考办〔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文件规定,2014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半年于5月24、25日举行,下半年考试于11月8、9日举行。为进一步做好考务管理工作,现将2014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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