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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湖南省报考工作实施细则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计算机与软件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组织领导的国家级考试,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计算机与软件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施了十多年,累计参加考试的人数超过200万人次。该考试由于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被称为中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IT考试第一品牌。我国软件考试已与部分国家签定了相互认证的备忘录,正逐步走向世界。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39号),计算机与软件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用于社会各界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网络、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报考任何级别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从2004年1月1日起,全国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通过计算机与软件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省人事厅、省信息产业厅湘人发〔2003〕161号文件对全省计算机与软件考试实施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一、考试级别
考试级别分5个专业: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每个专业又分三个层次:高级资格(高级工程师)、中级资格(工程师)、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对每个专业、每个层次,还设置了若干个级别。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水平以及熟悉的专业情况选择适当的级别报考。每年将举行两次考试,下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的级别不尽相同。以全国软考办公布的考试计划为准。
二、考试时间
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2007年11月3日举行。详情参见附表。注:信息处理技术员下午采用上机考试方式实施,其它均为笔试。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不限学历和资历条件。
四、证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每年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湖南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对考试作弊或利用其他手段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一经发现,即行取消其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7年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2007年8月27日—9月27日(9月27日报名截止,9月28日全省数据汇总)。
六、报名手续
1.考生应先了解计算机与软件考试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考试大纲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报考。核发准考证后,不办理考生改报和退考退费事宜。
2.考生在报名前应准备好两张一寸和一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不包括学生证,下同)参加考试,以备查对。
3.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2004〕19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后,领取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和加贴照片。
4.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报名站交验报名登记表。经审查合格,由报名站工作人员核填报名号、准考证、座位卡,在准考证照片上加盖报名站公章后,将准考证裁剪下来发给考生保存。
5.准考证号码在报名结束后由省软考办统一编号,考前10天内连同考场安排在省软考办网站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填写在准考证上。报名站不负责编写准考证号码。
6.考生如遗失准考证,可在考前向市州或省软考办申请核实补发,但应交纳适当的工本费(2元/张)。补发的准考证仍用原报名号和准考证号,注明“补发”字样,原证作废。
7.考生可在报名站预订考试用的指定教材和指定的辅导用书,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在报名站登记报名的培训班必须经过省软考办的认定(见省软考办网站公告),坚持自愿原则,保证质量,收费合理。
七、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略)
八、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费〔2004〕197号)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资格每人130元;中级资格每人140元;高级资格每人150元。
各报名站必须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搭车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九、考试用书见附表。
十、报名登记表信息录入和统计汇总
1.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站和市州软考办应及时上报各个级别的报名人数以及需要的试卷数,并按规定标准上交费用。
2.报名登记表信息录入计算机工作由各市州软考办及报名站完成。
3.各市州软考办和省软考办根据报名信息安排考场和组织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考生可登陆省软考办网址(www.hniec.org或www.ithr.net.cn)查询软考政策规定、考试大纲、考试指定用书、报名站、培训机构、考场安排、考试成绩、国家统一合格分数线和办理合格证书等事宜。
省软考办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618号银华大酒店13楼1318房(报名期间,省软考办节假日不休息)。
联系电话:2565025 传真:2255125 邮箱:hniec@163.com
附件:
1、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软考)工作计划
2、2007年下半年软考指定教材 购买教材和辅导书 订书热线:010-62199365
3、2007年软考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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