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一)《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三)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场设置
省直及部分地级以上市设考场。具体由省人事考试局根据各市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四)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五)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六)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各市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人才交流协会订购或用其它方式订购。
附件:
1.2012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2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4.2012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试卷需求表(略)
5.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级别和编码对应表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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