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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根据历年软考合格标准,2012年上半年软考各科目成绩的合格标准预计仍为45分。
参考:历年软考合格标准:
计算机软考合格标准 | |
---|---|
年份 | 各科合格标准 |
2011年下半年 | 45分 |
2011年上半年 | 45分 |
2010年下半年 | 45分 |
2010年上半年 | 45分 |
2009年下半年 | 45分 |
2009年上半年 | 45分 |
2008年下半年 | 45分 |
2008年上半年 | 45分 |
2008年下半年 | 45分 |
证书领取
设立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成员由信息产业部、人事部有关人员组成,设在信息产业部人事司),为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由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负责。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或登记之日起算)。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持证者应到批准的证书登记实施机构办理证书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证书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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