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9〕9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9〕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分别于5月25、26日和11月9、10日举行。具体考试级别、资格名称、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见附件1和附件2。该考试成绩管理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参加考试的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三、时间安排及报名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2019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2月26日至3月25日,缴费时间定于2019年2月27日至3月26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9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9年5月20日至24日;下半年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8月13日至9月11日,缴费时间定于2019年8月14日至9月1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9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2019年11月4日至8 日。
(二)报名程序
2019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019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均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页,并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相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名相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考试收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8元。
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属报名点考生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场全省统一设置在成都(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于考前(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该项考试成绩将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公布。
五、考风考纪要求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人事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1.2019年度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表
2.2019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表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2月20日
相关推荐: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