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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承诺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下列情况之一,要约不得撤销:
1、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 爱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下列情况之一,要约失效:
1、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若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承诺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注: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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