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分类:
1、以项目/工程范围为标准划分:项目总承包合同(将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作为一个整体给同一个承建单位做的合同,适用于经验丰富,技术实力雄厚且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的承建单位)、项目单项承包合同(只将工程项目中咨询认证、方案设计、硬件建设、软件开发、实施与运行维护中的一项/某几项给一个单位做的合同)项目分包合同 (经合约约定和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建单位将承包的信息工程的某一部分/某几部分项目,再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子承建单位,与子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叫项目分包合同)
注:订立项目分包合同必须满足如下5个条件:1、经过建设单位认可;2、分包的项目必须是非主体结构;3、只能分包部分项目,而不能转包全部项目;4、子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5、子承建单位不能再次分包。
分包合同涉及到两种合同关系,建设单位与总承建单位----承包合同关系;总承建单位与子承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关系,总承建单位在承包合同范围内向承建单位负责;同时,子承建单位与总承建单位在分包合同范围内向建设单位承建连带责任。若分包项目出现问题,建设单位即可要求总承建单位承担责任,也可直接要求子承建单位承担责任。
2、以项目价款为标准划分:项目总价合同(完成项目建设的总价,适合于工期较短、不太复杂的小风险项目)、项目单价合同(以项目中各个单项的工作量等指标为标准确定完成单项项目的价格,优点:使工程风险得到合理分摊)和项目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建单位支付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约定支付承建单位酬金,特点:项目酬金较低,建设单位承担了全部风险,承建单位零风险,同时容易出现承建单位不注意降低项目的成本等问题)。
3、以合同签订的对象为标准划分:项目采购合同(建设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项目建设合同(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项目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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