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二0一一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按照市考试院的《关于组织二0一一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考试的语种、级别: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
2、报名资格:
(1) 2010级及以上年级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才能报考CET4;(2) 2010级及以上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CET4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包括425分)的学生才能报考CET6。
4、考试费: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津价费[2007]18号有关规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报名费均为每人每次25元。
5、报名程序及时间说明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各院、系教学秘书负责通知本部及滨海校区学生报名,由各班班长负责分别登记本班四、六级报考生姓名并统一收取报名费,于3月23日交到马场道校区教务处敖老师处及滨海校区教务处(主楼107室)。各班班长必须按时到教务处交本班四、六级报名费并核对报名情况,过期不来者,则按全班弃权报考四、六级考试处理。
报名时间:3月15-22日下午17:00。逾期不报者后果自负。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名。
缴费时间: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具体报名按下面程序进行:
1、所有学生报名,首先进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选择活动报名——网上报名,在自己报考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六级考试前划勾(注:CET4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才能报考CET6),检查已有身份证号,并在空白处填写身份证号,点击确定即可。(注:如果已有身份证号有误,请在下边空白处填写正确身份证号并保存,再点击确定即可。(特别强调每个考生必须认真核对自己的身份证号,如果不核对造成成绩单上身份证号有误的后果自负)。
特别强调:四、六级不能同时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四级或六级,并符合上述报考六级条件的学生才报考六级。
教务处
2011年3月16日
相关推荐: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