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大学考试中心《2017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研究生报考资格及报名方式等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规定
1. 只有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方可报名,不接受非学历生(包括高师班、课程进修班学员、春季班等)报考;
2. 研究生报名必须以学院为单位,个人报名的不予受理;
3.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可报名参加CET4-6共3次(含缺考);
4. 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是英语的研究生不得报考CET4-6级;
5. 报考CET-6的,其CET4成绩必须达到425分,且CET4的成绩单上的学校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学校一致,不一致的只能重新报考CET4;如果CET4证是2006年9月份之前的,只能重新报考CET4;
6. 考生不得同时报考四级和六级两场考试,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注:我校的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与大学CET4-6成绩不挂钩;根据学校考试中心的规定,研究生不能报考全国专四和专八考试。
7. 相片要符合信息采集要求(详见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凡是不符合标准的相片,国家报名系统会自动删除报名信息和资格。本人负责提交的相片主要是用于打印CET考试入场的《准考证》及CET成绩单的打印。所有报名的研究生请在上班时间到指定地点采集相片:南校区教学楼B座109室(数码文印中心)咨询电话:39328088;北校区印刷厂文印部(第六教学楼对面,健身房旁)咨询电话:36206479。
二、报名流程和费用
我校研究生报名时间:2017年9月2日至10日截止
报名方式:符合报名资格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研究生院收到各学院汇总材料后,统一提交报名数据和学生个人相片到大学考试中心,大学考试中心将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上传数据和个人相片到我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http://202.116.192.10/cet/),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费:每人每次36元
四六级报名信息核对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202.116.192.10/cet/)
三、报名须知
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收齐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并初审后,填写并打印《广外大研究生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汇总表》(简称汇总表)。《汇总表》纸质版须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连同报名材料一起于2017年9月11日(周一)上午8:30~11:00交到北校区研究生院102室。请同时发邮件将电子版汇总表和研究生考生相片文件夹(分四级和六级)发送到骆俐辉,邮件主题为: 学院+专业+人数(四级)+人数(六级)。研究生院将汇总纸质和电子版材料,连同研究生本人自行负责的相片数据报送大学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报名不成功。具体如下:
1.须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CET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学生签名)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CET )考生保证书》;(须学生签名)
3)有效身份证正反复印件;(A4纸,原件大小)
4)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原件大小)
5) 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A4纸,原件大小)
6) 如果专科毕业,提供专科毕业证书;(A4纸,原件大小)
7) 报考六级的,需四级成绩单复印件。(成绩425分以上、单上的学校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学校一致;如学校更名,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四级不需成绩证明。)
注: 所有复印件需由所在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
2. 纸质材料递交要求:
按以上1)--7)顺序用订书机订好,并在《承诺书》左上角用铅笔按《汇总表》序号顺序相应填写其号码,然后将本学院学生报名材料按《汇总表》序号从小到大放入大信封袋内,最后将盖有学院公章的本学院《汇总表》打印并张贴在大信封的封面。
3. 电子材料发送要求:
1)《广外大研究生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汇总表》(与大信封上的一致);
2)电子版个人相片(分四级和六级两个文件夹;相片命名务必以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命名,与汇总表上名单对应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四、其它注意事项
接到大学考试中心反馈的报名成功名单后,通知研究生派一名代表按规定要求缴费,后续可通过登录我校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http://202.116.192.10/cet/)核对信息,在打印时限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附件 1. 《2017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考试中心)
2. 保证书&承诺书
3.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日
英语四六级万题库 | 微信搜索"万题库英语四六级考试"
编辑推荐:
2017英语四六级考试报考指南 | 2017年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
2017四六级考试题型\试卷结构及分值比例 | 四六级试题样卷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