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以下简称CET-SET)和笔试(以下简称CET)将于2020年11月21日、11月22日和12月12日举行。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0年下半年考试报名和2020年上半年CET4(9月延考)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学生补报CET6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科目及时间
(一)笔试考试
(二)口语考试
大学英语四级口语考试(CET-SET4):2020年11月21日
具体时间如下:
二、报名资格
(一)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可报考CET4。
(二)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可报考CET6。
(三)凡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不得再报考CET4。
(四)凡在2020年9月CET中无故缺考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7日13:00—2020年10月12日17:00
四、报名办法
(一)笔试报名
1.学生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http://cet-bm.neea.edu.cn),进行注册和登录,并根据网站提示进行资格验证。
2.进行资格验证后,学生对学校、院系、照片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报名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确认为报名成功。
3.学生报考CET6时,系统需对其CET4成绩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可报考CET6;若未通过,学生可提交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考试准考证号进行再次审核,审核结果通过邮件通知,审核通过后可正常报考。
4.学生确认报考科目后,进行缴费,各科目笔试报名费均为25元。缴费成功后,完成报考。
5.报名成功的学生须于2020年12月1日9时起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进入“个人中心”,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过程中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学生需联系教务处(电话:022-26667529)。
1)学生符合报考条件,但未查询到报考资格。
2)学生学校、院系及照片等信息有误。
3)报名过程中如果出现系统问题或者账号以及邮箱密码找回问题,学生可拨打报名网站服务电话:010-62987880。
(2)学生不可报考同一时间段内的多门科目,也不可同时报考同一语种的四级及六级考试。
(3)需申请残疾学生合理便利的学生请携带相关证件于2020年10月10日17:00之前到教务处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携带双方有效证件。
(二)口语考试报名
1.报考资格
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报考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同级别的口语考试。即完成本次CET4笔试报名后即可报考CET-SET4,完成本次CET6笔试报名后即可报考CET-SET6。
2.口语报考时间和办法
第一阶段:2020年9月27日13:00—9月28日14:00
学生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http://cet-bm.neea.edu.cn),在完成相应级别的笔试报名后,点击栏目进行口语报名。学生需完成信息填报、选择考点、网上缴费等报名手续。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CET-SET报名费为50元/级别。
第二阶段:2020年9月28日14:00—10月12日17:00
完成报名的学生11月16日9:00开始,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http://cet-bm.neea.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
3.成绩发布
CET-SET成绩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具体发布的时间和方式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成绩报告单将同时呈现笔试成绩及口语成绩,如学生仅参加笔试,成绩报告单照常发放,口试成绩显示为空。
CET及CET-SET的详细报名流程参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http://cet-bm.neea.edu.cn)。
五、2020年上半年CET4(9月延考)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补报CET6
2020年9月CET延考成绩预计于11月中上旬公布。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拟于成绩发布后开放报名系统,为9月通过CET4的学生提供CET6的补报。有关工作细节说明如下。
(一)报名时间
成绩公布(预计为11月中旬)后2天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为2-3天。
(二)补报条件
仅限9月份参加CET4考试且分数大于等于425分的学生报考CET6。如完成补报的学生在补报之前报考了CET4,可申请对CET4进行退款。
(三)补报方式
CET6补报仍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退费流程等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由于部分学生多次无故缺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给学校的教学资源造成极大浪费。因此,学校自2013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起,取消无故缺考学生下次考试的报名资格。请各位学生珍惜每一次考试机会。
相关推荐: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