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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职继学院、城市学院、各班:
2008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12月20日(星期六)举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按省考试管理中心文件规定:(1)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城市学院、职业技术暨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200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及2008级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社会学、哲学)、法学院(法学)、公管学院、ACCA、宗溓医学实验班、电气(硕)、材料(硕)、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可报考四级考试;(2)取得CET4合格证书或取得425分(含425分)以上CET4成绩者,方可报考CET6。
报名时须注意以下事项:(1)凡已取得CET4、CET6合格证书或CET4取得425分以上成绩者,不允许重复参加CET4或CET6考试,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严格审查报名资格。若发现有重复报考者,通报考生及所在学院。(2)在校学生必须随本班集体报名,严禁跨学院、跨校考试,若有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作废。(3)凡入学前已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学生,入学后必须重新报考。(4)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各种理由的信息更正,且国家考试中心下发的“CET考试管理系统”会自动校验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凡身份证号码不足15位或18位的,系统将自动删除该考生的报名信息。因此,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5) 数码像片信息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JPG,其中*为考生身份证号码。(6)全国大学CET4、6考办不提供CET考试专用铅笔,请考生准备好考试用的2B铅笔。
二、报名时间:9月19-24日
三、报名地点:本科生、研究生在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职继学院学生在职继学院,城市学院学生在城市学院。
四、报名费: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文件精神,本次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在校本、专科生(含延长学制学生)、研究生英语四级13元/人,英语六级15元/人;其他类别学生英语四级40元/人,英语六级45元/人。
五、请各班班长于9月24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表、数码像片信息软盘和报名费交给所在学院。各学院应准确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及数码像片信息,经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各学院及研究生院于9月27日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和数码像片信息分别拷贝到软盘上,同报名费一并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办理。报名费请存入校内银行的专用账号(随学院通知发至教务员邮箱)。
注:1、因中文词库不全而无法打全姓名,在无法输入的字处输入“XXXX”,并另附说明注明学号与姓名;
2、因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误导致报名无效、准考证及成绩单相应错误,概由本人负责;
3、准考证不得相互转让。
教务处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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