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6月16日(星期六)举行。上海地区共有考生31.9万余人,共设考点70个,考场1万余个。
注意事项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切勿轻信网上各种涉考谣言及诈骗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并希望广大考生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和要求,远离作弊。考生在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根据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给予严肃处理。考生进入考场凡有“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行为即构成作弊,不论其在考试过程中是否使用。对违反规定的有严重作弊情形的考生,其所报名参加的考试成绩无效,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考前,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上午的考试在9:00后禁止入场,下午的考试在15:00后禁止入场。在考试全过程中,严禁离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护照、户口本需附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如有准考证遗失请到学校教务处补办,办理时间截止到6月15日下午3点前。
3.上海地区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考试的听力部分由东方都市广播电台(中波792千赫、调频89.9兆赫)播出。考生务必根据学校要求携带配有耳机的调频调幅收音机参加考试。上午8:50—9:00和下午3:50—4:00为电台试音时间。考前请检查收音机的收音质量和电池电量状况,以免影响本人听力考试。
4.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纸张以及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录放音机(包括mp3等)、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5.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作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蓝黑色字迹的水笔或签字笔作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6.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并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准携带试卷或答题卡离开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7.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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