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四、六级考试)每年举行几次?
答:每年六月份,十二月份(或次年一月)各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问:四、六级英语考试有哪些语种?
答:6月份考试有大学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四级和大学英语六级。
12月份考试只有大学英语四级和大学英语六级。
3问:每次考试的报名时间?
答:6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约在3月中下旬;12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约在9月上中旬。
4问:社会考生的报名条件是否有规定?
答:1987年以后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上海地区高校毕业生和已在上海工作(需有上海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证明)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小语种(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考试不接受非在校生报名。2006年9月起不再接受非在校生的报名。
5问:每次考试报名的地点和方法?
答: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办理,不能跨学校报名。参加校外各类培训班的学生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如因跨校报名造成四、六级考试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社会考生采用网上登录信息,现场验证报名的方式。考生可在3月中下旬登录www.shedu.net查询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6问:新题型试点考试什么时候开始?如何试点?
答:自2006年6月起对本市部分参加试点院校的考生采取自愿参加英语四级试点考试的形式,2006年12月起全面实行新题型的英语四级考试。2006年12月实行英语六级考试试点,2007年6月起全面实行新题型的英语六级考试。具体试点试卷题型请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网站www.cet.edu.cn查阅。
7问:考试成绩何时可查询,怎么查询?
答:考试成绩可在考后2个月(约60天)后查询。
8问:如果对考试成绩有疑问,是否可以申请核查?
答:凡需要对本人成绩进行核查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详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网站www.cet.edu.cn。
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两个月内。
9问:四、六级考试成绩单什么时候发放?
答:凡考分在220分以上的考生可获得成绩单,成绩单通常在考后三个月(约90天)发放,如有特殊情况各考区会另行通知。
10问:怎么划分四、六级考试优秀、及格等第?
答:自2005年6月起,四、六级考试取消了及格、优秀等第的划分,考试满分为710分。每次考后,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公布六级报考资格线和口语考试报名的资格线。详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网站www.cet.edu.cn。
11问:口语考试报考的资格和报名方法?
答:参加口语考试的对象是达到口语考试报考资格线的考生。
具体报名规定、方法及考试时间,请登录http://cet.edu.cn查询。
12问:四、六级英语考试证书是否可以补办?如何补办?
答:四、六级英语英语合格证书或成绩单遗失后不能补发,只能补发成绩证明。
2002年1月以前参加考试的,不再补发成绩证明。
2002年1月至2005年1月之间参加考试的,原则上不再补办成绩证明;
2005年6月以后参加考试的,成绩证明补发办法:
考试后两年内,凡因成绩单遗失而需补发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补发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CET考试成绩证明”。如考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不能补发成绩证明,将回函说明。
受理时间:每年集中办理2次。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15日。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办理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现场不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用挂号件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方式见9月中旬考委会网站上的通知)。考委会办公室办理后用挂号件将“CET考试成绩证明”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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