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安全工程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生产法及法律知识 > 正文

2013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知识精讲:第九讲

  七、熟悉《刑法》司法解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渎职犯罪行为及定罪处罚的规定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对不符合矿山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对于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3.对于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4.强令审核、验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本条第(一)项行为,或者实施其他阻碍下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行为的;

  5.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

  6.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

  (五)量刑情节的规定

  1.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2.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的量刑情节。《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i)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2)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2)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八、熟悉《刑法》司法解释对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规定

  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九、掌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刑法》关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犯罪主要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客体是破坏行政管理秩序,危及公私财产和人的生命和健康;犯罪主体是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中介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评估、检测、检验、认证、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主观要件是具有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证明文件的故意。

  十、熟悉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依法以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和颁发证照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上述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的各种公文、证照是法定文书,不得伪造、变造、买卖。

  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的,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和行政管理;犯罪主体是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书的直接责任人员,包括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客观要件是实施了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主观要件是具有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书的故意。

上一页  1 2 3 

  相关推荐: 

  考试吧整理:2013年安全工程师各科目考点汇总

  201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题型分析

  2013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预计于2013年5月开始

0
收藏该文章
在线课程
2024年
云私塾PRO
34%学员选择
2024年
零基础畅学班
46%学员选择
2024年
全程突破班
20%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①平时工作忙,想要快速掌握考试要点;
②生活琐事多,经常需要调整学习规划;
③自律性不高,需要有人陪伴监督学习。
①基础知识薄弱,安全行业小白;
②需要全方位、系统梳理知识点;
③案例题薄弱,需要专项提升。
①有工作经验相关从业者;
②自学能力自制力比较强;
③非常注重课程的性价比。
在线课程
2024年
云私塾PRO
34%学员选择
2024年
零基础畅学班
46%学员选择
2024年
全程突破班
20%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①平时工作忙,想要快速掌握考试要点;
②生活琐事多,经常需要调整学习规划;
③自律性不高,需要有人陪伴监督学习。
①基础知识薄弱,安全行业小白;
②需要全方位、系统梳理知识点;
③案例题薄弱,需要专项提升。
①有工作经验相关从业者;
②自学能力自制力比较强;
③非常注重课程的性价比。
基础阶段 考点精讲
重难点直播
云私塾系统
强化阶段 内部课件
知识图谱
考点突破
冲刺阶段 真题解析
临考密训
实战模考
应试技巧
电子资料 认知考试内容
学科复习规划
历年考点分值分布
案例答题模板
高频易错易混考点
新教材变动对比
中级注安速记口诀
考前10页纸
纸质资料 专用教材
10年真题精解
习题集
冲刺阶段 班主任1V1助学服务
24小时全时段AI智能答疑
专业师资后台答疑
讲义、课件免费下载学习
手机/IPAD随时离线听课
考前集训刷题
备考保障
当年考试不过,免费重学2次 当年考试不过,免费重学2次 当年考试不过,免费重学1次
套餐价格 单科:2235(公共科目)
单科:2520(专业科目)
全科:7640
单科:1699(公共科目)
单科:1999(专业科目)
全科:4999
单科:1092(公共科目)
单科:1235(专业科目)
全科:2806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
共计1149课时
讲义已上传
17098人在学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共计634课时
讲义已上传
14106人在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共计769课时
讲义已上传
8678人在学
安全心理与行为
共计1084课时
讲义已上传
2575人在学
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共计758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347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4年考试还有
2024年考试时间:10月26日、27日
版权声明:如果安全工程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安全工程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安全师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