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安全工程师考试 > 行业视点 > 正文

【深度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来源:考试吧 2016-04-13 9:34:04 要考试,上考试吧! 安全工程师万题库
【深度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更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信息,请关注考试吧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解读

  本条是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的规定。

  一、先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不论是否收取款项或提供服务,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先开具发票,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一)按照收讫销售款项确认应税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应以发生应税行为为前提;

  (二)收讫销售款项,是指在应税行为开始提供后收到的款项,包括在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三)除了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外,在发生应税行为之前收到的款项不属于收讫销售款项,不能按照该时间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三、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照如下顺序掌握:

  (一)签订了书面合同且书面合同确定了付款日期的,按照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二)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按照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四、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与提供其它应税服务的处理原则有所不同,如果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以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例如:某试点纳税人出租一辆小轿车,租金5000元/月,一次性预收了对方一年的租金共60000元,则应在收到60000元租金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并按60000元确认收入。而不能将60000元租金采取按月分摊确认收入的方法,也不能在该业务完成后再确认收入。

  五、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六、纳税人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第四十六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解读

  本条明确了固定业户、非固定业户、其他个人以及扣缴义务人的纳税地点问题。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税收属地管辖原则,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是一般性规定。这里的机构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注册登记地。如果固定业户设有分支机构,且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一)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既维持各地原来的财政收入不变,也保证征管质量,促进各地税务机关征管积极性。

  四、为促使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同时方便其申报缴纳所扣缴税款,本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第四十七条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解读

  本条是关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的规定。

  目前我市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期限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除另有规定以外),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个人除外)提供应税服务的,原则上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并自季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三、《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实行按次纳税。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关注"566安全工程师"微信,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资讯、内部资料等信息!!

安全工程师视频题库手机题库下载微信搜索"考试吧安全工程师"

  相关推荐: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通知

  营改增细则落地,建筑行业必须知道的11条干货

0
收藏该文章
在线课程
2024年
云私塾PRO
34%学员选择
2024年
零基础畅学班
46%学员选择
2024年
全程突破班
20%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①平时工作忙,想要快速掌握考试要点;
②生活琐事多,经常需要调整学习规划;
③自律性不高,需要有人陪伴监督学习。
①基础知识薄弱,安全行业小白;
②需要全方位、系统梳理知识点;
③案例题薄弱,需要专项提升。
①有工作经验相关从业者;
②自学能力自制力比较强;
③非常注重课程的性价比。
在线课程
2024年
云私塾PRO
34%学员选择
2024年
零基础畅学班
46%学员选择
2024年
全程突破班
20%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①平时工作忙,想要快速掌握考试要点;
②生活琐事多,经常需要调整学习规划;
③自律性不高,需要有人陪伴监督学习。
①基础知识薄弱,安全行业小白;
②需要全方位、系统梳理知识点;
③案例题薄弱,需要专项提升。
①有工作经验相关从业者;
②自学能力自制力比较强;
③非常注重课程的性价比。
基础阶段 考点精讲
重难点直播
云私塾系统
强化阶段 内部课件
知识图谱
考点突破
冲刺阶段 真题解析
临考密训
实战模考
应试技巧
电子资料 认知考试内容
学科复习规划
历年考点分值分布
案例答题模板
高频易错易混考点
新教材变动对比
中级注安速记口诀
考前10页纸
纸质资料 专用教材
10年真题精解
习题集
冲刺阶段 班主任1V1助学服务
24小时全时段AI智能答疑
专业师资后台答疑
讲义、课件免费下载学习
手机/IPAD随时离线听课
考前集训刷题
备考保障
当年考试不过,免费重学2次 当年考试不过,免费重学2次 当年考试不过,免费重学1次
套餐价格 单科:2235(公共科目)
单科:2520(专业科目)
全科:7640
单科:1699(公共科目)
单科:1999(专业科目)
全科:4999
单科:1092(公共科目)
单科:1235(专业科目)
全科:2806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责编:houwenjing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
共计1149课时
讲义已上传
17098人在学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共计634课时
讲义已上传
14106人在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共计769课时
讲义已上传
8678人在学
安全心理与行为
共计1084课时
讲义已上传
2575人在学
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共计758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347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4年考试还有
2024年考试时间:10月26日、27日
版权声明:如果安全工程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安全工程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安全师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