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监理
工作正朝着科学、规范的方向迈进,各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监理
工作的
检查力度,对各种不良行为进行记录。监理单位也在努力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朝着监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迈进。本文结合全省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中发现的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进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加强监理人员培训和
考试 按照《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监理人员应持证方可上岗,江苏省建设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示范
企业考核暂行标准”中第2.3.2条规定“监理人员有相应的
注册资格证书”,“现场总监未取得执业资格即上岗的属A类不良行为”,现场监理人员(除总监外)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数占总人数的40%及以上的属B类不良行为,占40%以下的属C类不良行为。
而在现场巡视
检查中发现大多数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持证率均不能达到100%,有的总监或总监代表也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此外现场监理
组织机构中,具有中级
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比例偏少,整体素质较低,与监理所从事的技术密集型的咨询服务行业不相称。
为此,建议各监理单位应十分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工作,要使本单位的监理人员均能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先持证后上岗,并做好以下的各项工作:
1.对于无学历的或学历较低的人员要鼓励他们去进行继续教育,公司要投入一定的教育经费、培养人才,以使年轻人均能取得一定的学历,在此基础上还要搞好公司在职人员的
职称评定工作,公司在招聘人员时,也要注意个人的学历和职称要求;
2.
组织未持有效资质证书的人员进行监理培训,以获得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监理工程师和省监理员上岗证书;
3.组织符合条件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全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的
考试,获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上岗证书;
4.在现场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时,充分考虑监理人员的持证率和高、中、初级职称人员的合理搭配。
重视监理文件的编审工作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项目监理部不能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存在着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内容、要求、审批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在编制时要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有针对性的编写,尽量避免直接采用公司编制的通用版本。在编制时还要考虑把在其他文件中规定应列入监理规划中的内容也要编写进去,如在“房屋
建筑工程
施工旁站监理
管理办法”第三条中规定“监理
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等。
公司的技术
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查,不能敷衍了事,要认真细致地对其内容、依据、程序等进行审核,看其是否符合项目的
实际情况,有无明确的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
方法和措施等是否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
实际情况,有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现场项目监理部编制的各项文件均能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从而为监理的规范化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严格材料报验审批手续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项目监理部对
施工单位上报的原材料报验审核不严,表现为:有的审批未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复试报告等监理工程师就签批同意进场使用。有的是报验的批次少,品种不全,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抽检频率;有的是报验管理混乱,无见证取样试验台帐,不能有效地掌握材料的试验送出、报告取回、合格与否等第一手原始资料等。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建议现场监理部负责现场材料审核的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材料报验的审核工作:
1.对承包人上报的报验单应认真按表中所列的附件逐项核对,以确保其附件(如清单、出厂合格证、质保书等)的完整、可靠,符合规定要求;
2.对需进行材料复试的要检查其是否经过监理的见证取样,复试的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要注意经常工程中所用的材料,材料报验的品种、批次、频率等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不能缺项少做,决不允许先使用后审批,先审批后提供复试结果等情况的发生,以确保现场使用的各种材料均为合格的产品,杜绝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发生。
认真审核施工技术方案
目前现场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存在着审批不严、不细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有的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盖章;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不全、针对性较差,有的甚至方案本身就存在着质量、安全的隐患;有的不能按规定上报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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