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履行以[有效的合同]为前提和依据。
2.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首要表现是[合同履行].
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
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
4.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是[当事人的约定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合同的价款不明,则应当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6.某施工承包商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运输费用不明确,应[由材料供应商承担].
7.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在合同内对价款没有作出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双方通过协商也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8.《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点不明确的,需给付货币时,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要交付不动产时,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9.依据《合同法》规定,当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当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10.合同在履行中,如果是按照市场行情约定价格履行,则市场行情的波动[不应影响合同,合同仍执行原价格].
11.如果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12.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13.一方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困难,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帮助。这体现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十、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的履行中,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据此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2.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3.当事人互负债务,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或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是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4.施工合同中期付款时,对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部分,发包人有权拒付该部分的工程款,这是发包人行使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5.施工合同履行中,如果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则承包人可以放慢施工进度,甚至停止施工,这是承包人行使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6.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 |
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 | |
同时履行抗辩权 |
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
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 |
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 |
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 | |
后履行抗辩权 | 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
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债务 | |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 |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 |
先履行抗辩权 |
丧失商业信誉 |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7.材料采购合同约定先交付材料后付款结算,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方交付的材料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采购方有权拒付贷款,这是材料采购方行使的[后履行抗辩权].
8.先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安抗辩权],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在于,预防[合同成立后情况发生变化而损害合同另一方的利益].
9.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就中止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0.当事人中止履行合同的,则[有时承担有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11.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中完全一致的条件是[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12.施工合同订立后,发包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拒绝支付预付款,这是发包人行使[不安抗辩权].
13.《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任何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而[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相关链接:监理师复习资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一章
更多信息请关注:考试吧监理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