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2中考 | 2012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托业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GRE GMAT |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零起点法语 | 零起点德语 | 零起点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 驾驶员
网络编辑 | 公共营养师 | 国际货运代理人 | 保险从业资格 | 电子商务师 | 普通话 | 企业培训师
营销师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化工工程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监理工程师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监理工程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案例分析 > 正文

2009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备考指导(六)

  (七)工程延期时间的确定方法(考核点五7)

  1、本考核点在历年案例分析考试中,曾有6年的考题中涉及到本考核点的内容,可谓考试中的热点。复习可参考"进度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五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3、8、1、83条以及案例89、104、105和1998年考题四、五,1999年考题六,2000年第三、四题。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工程延期的条件("进度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五节一(一);《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3条)。

  (2)工程延期的审批原则("进度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五节一(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3、83、81条)。

  (3)延期时间的确定("进度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五节[例6-2],案例104,105及1998、1999、2000年有关考题)。

  3注意的问题。

  (1)工程延期时间的确定。首先是根据延期条件及原则,判断是否应给予延期?其主要条件就是必须是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不在申请方(承包方),而必须是承包方自身以外的原因,如业主方、监理方或客观原因(属于业主承担的风险范畴,如不可抗力等)。(案例89)

  (2)其次是根据审批原则确定应给予延期多少?即考虑发生的延误是否影响到总工期(是否处于关键线路上?非关键工作的延误是否超过总时差等等)。

  (3)最后,给予延期的时间必须是真正影响工期的实际时间,在不能直接判断时(多半是有若干项工作都发生延误时),可能要通过时间计算和比较来确定。即将发生延误前的计算工期和考虑发生各项延误时计算的总工期二者比较,其差值即为应予补偿的延期时间。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相关推荐:[考友录]监理工程师在线交流群邀请注册进行中
       200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各科考试大纲汇总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大纲(2009新-2008旧)对比
       2009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备考指导(五)
文章搜索
中国最优秀监理师名师都在这里!
王双增老师
在线名师:王双增老师
   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参加过施工管理,造价...[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监理工程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监理工程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