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监理工程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合同管理 > 正文

2019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4)

来源:考试吧 2018-08-01 15:34:02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2019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4),更多监理工程师考试相关信息,请访问考试吧监理工程师考试网。

  点击查看:2019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汇总

  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 :

  1.《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合同不履行的情形有[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困难]、[提前或部分履行].

  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债消灭],[产生新的合同债].

  4.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依据未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

  5.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暂时停止合同的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

  6.[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交给有关机关保存以此消灭合同的制度。

  7.债务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而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8.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撤销权].

  9.债权人由债务人不当履行合同行使代位权发生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10.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1.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均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其发生的费用均由[债务人]承担。

  1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3.债权人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l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相关推荐

  2019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训练题汇总

  2019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巩固练习汇总

  2019年监理工程师《工程控制》巩固练习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在线课程
2025年
云私塾
37%学员选择
2025年
零基础畅学班
43%学员选择
2025年
全程班
20%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①学习时间不足,需定制高效辅导方案;
②基础知识薄弱,需循序渐进高效提分;
③学习动力不足,需全方位领学促学习;
④云私塾智能学习系统,1V1专属定制。
①基础知识薄弱,建工行业小白;
②需要全方位、系统梳理知识点;
③现场经验不足,没有实操案例;
④4阶课程体系,学习更有动力。
①具备专业基础;
②自学能力较强;
③自控能力较强;
④较注重性价比。
在线课程
2025年
云私塾
37%学员选择
2025年
零基础畅学班
43%学员选择
2025年
全程班
20%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①学习时间不足,需定制高效辅导方案;
②基础知识薄弱,需循序渐进高效提分;
③学习动力不足,需全方位领学促学习;
④云私塾智能学习系统,1V1专属定制。
①基础知识薄弱,建工行业小白;
②需要全方位、系统梳理知识点;
③现场经验不足,没有实操案例;
④4阶课程体系,学习更有动力。
①具备专业基础;
②自学能力较强;
③自控能力较强;
④较注重性价比。
导学阶段 学习方法论
备考指导
基础阶段 考点精讲
真题解析
精讲习题集
强化阶段 精题必练
查缺补漏卷
万人模考
控制特训
案例特训
冲刺阶段 直播密训
突击小灶班
应试技巧
考前10页纸
临考点睛卷
电子资料 《课程讲义》
《学习计划》
《真题资料包》
《思维导图》
《恒重考点》
《高频易错点》 (土建/公共科目)
《黄金记忆口诀》
《数字五页纸》
《计算题公式手册》
纸质资料 《同步章节必刷题》 (土建专享)
《历年真题及模拟卷》 (土建专享) (土建、公共)
《全真模拟卷》 (土建、公共)
班主任服务 考试报名通知
课程更新通知
模考测评通知
入学指导服务
学情问题解决
学管师服务 建立学习档案(25年)
100人专属学习群
备考保障
25年考试不过,可免费重学3年 25年考试不过,可免费重学1年 1年有效期!
套餐价格 单科:2750-3150
土建全科:9750
单科:1230
土建/交通/水利全科:3930
单科:630
土建/交通/水利全科:2230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关注官方微信
·考试资讯 ·学习资料
·考点预测 ·优惠活动
公众账号:考试吧
扫描二维码关注
距离2025年考试还有
2025年考试时间:5月17、18日
版权声明:如果监理工程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监理工程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监理工程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模拟试题
考证通关杀器
考试最新资讯
一次通关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