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设程序的概念(熟悉):所谓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项工程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交付使用三个发展时期,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在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基础上,突出优化决策、竞争择优、委托监理的原则。目前我国的建设程序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其中,关键性的变化:一是在投资决策阶段,实行了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二是实行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三是实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四是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按照先行规定,我国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的建设程序中,将建设活动分成以下几个阶段: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准后,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生产或动用前准备工作;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建完,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并正式投产交付使用;生产运营一段时间,进行项目后评估。
(二)建设工程各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分为7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安装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1.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向国家提出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性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初步设想。作用是通过论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获利、获益的可能性,向国家推荐建设项目,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基本内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设备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项目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审批制度:项目建议书根据拟建项目规模和限额划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批准以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最终的决策。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项目,政府不再进行投资决策性质的审批,项目实行核准或登记备案制度,企业不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而可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行性研究阶段:是指在项目决策之前,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对可能的多种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同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投资决策分析研究方法和科学分析活动。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作用是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建设项目设计、银行贷款、申请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实施、项目评估、科学实验、设备制造等提供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拟建项目正式立项。
可行性研究是从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应完成工作内容:1)市场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问题;2)工艺技术方案的研究,以解决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问题;3)财务和经济分析,以解决项目建设的经济合理性问题。凡经可行性研究未通过的项目不得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审核制、核准制或备案制
(3)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政府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一般要经过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国家将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
非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只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对于外商投向项目,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登记备案制:《目录》以外项目,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特大型企业集团,投资《目录》中的项目可按项目单独申报核准,也可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其中属于《目录》中的项目不再另行申报核准,只须办理备案手续
3.设计阶段:设计是组织施工的依据,是建设工程的决定性环节。经批准立项的建设工程,一般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一般工程进行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有些工程,根据需要可在两阶段之间增加技术设计。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基础资料,对工程进行系统研究,概略计算,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
(2)技术设计:进一步解决初步设计中得问题
(3)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4.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开工建设之前,应当切实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以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经批准,项目进入下一阶段,即施工安装阶段。
5.施工安装阶段: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开工。按照规定,工程新开工时间是指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的开始日期。不需开槽的工程,以正式打桩作为正式开工日期,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设计进行施工安装,建成工程实体。在施工安装阶段,施工承包单位应当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参加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材料供应商;做好人员培训;合理组织施工;建立并落实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把好中间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环节。
6.生产准备阶段:工程投产前,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生产准备阶段是由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阶段的重要衔接阶段。主要工作是:组建管理机构,制定有关制度和规定;招聘并培训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签订供货及运输协议;进行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得制造或订货;其他需要做好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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