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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解析]
掌握试用期的长度。
(二)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重点解析]
1.掌握《劳动法》第18条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
2.注意将《劳动法》与《合同法》相区分。依据《合同法》,“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并不是无效的合同,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只有“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同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方属无效。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出现,当事人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
(一)协商解除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同时,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
1.随时解除
随时解除,即用人单位无需以任何形式提前告知劳动者,町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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