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北京雄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 于2017年9月16日、17日举行,北京雄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考试吧雄鹰网校开展针对此次考试的网络辅导课程,特开设全直播高效通关班,考生 (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参加雄鹰网校(以下简称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科目) 辅导学习。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2.甲方认真阅读并签署全直播高效通关班协议,课程一旦开通,将无法退换课程;
3.甲方在注册用户名、签署协议、申请免费重学时,须提供个人真实的、一致的信息及考试成绩;提供虚假的、涂改的、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视为放弃后续重学服务;
4.甲方根据乙方课程上传进度认真自主安排学习;
5.甲方在满足重学条款的情况下,可以向乙方申请办理免费重学;
6.甲方须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办理乙方提供的全直播高效通关班服务,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2017年考试大纲及教材发行后,制作最新版本网络课程,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甲方学习;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全直播高效通关班内所含班型的全部课件学习;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需要办理免费重学手续时提供正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姓名、网校用户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准考证号码、考试成绩,并根据重学条款审核甲方是否符合重学条件;
4. 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乙方备案使用;
5. 乙方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受理甲方重学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过期视甲方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6.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全直播高效通关班培训收费凭证(正式发票)。
三、 重学条款
3.1重学条款:
根据甲方最后考试成绩情况,按以下说明执行后续服务:
如甲方系统完整地学习课程后,有科目在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中成绩仍不合格,且成绩在合格分数线标准50%(含)~合格分数线标准(不含)之间,按照协议2018年可办理重学;
3.1.1"合格分数线"是指当年全国家合格分数线或所报考区域公布的合格分数线;若当年合格分数线有变化,则以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3.1.2甲方成绩达到合格分数或超过分数线则视为通过考试,不享受重学服务;
3.1.3乙方在核实甲方符合重学条件后,为甲方办理该科目的重学服务;
3.1.4甲方在成功办理重学后,乙方应及时开通新课程。
3.2甲方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以下任意情况,将视为自动放弃后续的免费重学服务:
3.2.1在签署协议时,提供虚假的或不完整的信息及提供的信息与注册用户名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3.2.2甲方提供的协议传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准考证电子版(成绩证明)姓名不一致的;
3.2.3在申请免费重学时,提供的信息与签署协议时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3.2.4在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情况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或与他人共用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
3.2.5甲方当年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其以上或达到报考区域公布的通过分数;
3.2.6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却没有参加2017年进行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无成绩记录或无法提供成绩证明;
3.2.7在参加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3.2.8直播课程出勤率低于90%的;
3.2.9未能完成所有课堂练习的;
3.2.10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考试当年官方成绩单电子版,并致电乙方;
3.2.11没有在本协议书规定的申请重学时间内办理申请免费重学。
3.3甲方根据所选套餐,满足对应适用的3.1条款,不在3.2条款内,且在约定时间提出申请的,则享有免费重学的权利;
3.4甲方成功办理重学服务时,乙方为其开通所报科目的最新版课程模块。套餐中赠送的内部教材等享受重学服务时不再赠送(实际课程模块以乙方最新公布为准)。
四、重学程序
4.1如甲方有科目未通过考试,则甲方于当地成绩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甲方收到下述文件时间为准),将身份证、成绩单以扫描、拍照或者是截图等形式发送到kefu@exam8.com,邮件标题:办理重学,邮件正文:用户名、手机号、办理重学,且必须电话确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4.2乙方收到甲方要求重学的申请后,经核实确认无误的,在15日内为甲方办理重学手续,如甲方不符合重学条件,乙方不予办理重学,但应在15日内将不予重学的说明通知乙方。
五、合同变更、违约责任
1.本协议通过网络签署,凭甲方用户身份证复印件生效,请甲方在汇款开通全直播高效通关班辅导时,将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传真至本网校(传真号码:010-62192699);
2.如遇不可抗外力,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在自愿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诉诸北京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
3.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4.如甲方学费款项未实际到帐、或中途发生款项退回情况,则该协议无效;
5.本协议作为参加2017年一级建造师全直播高效通关班的凭证,用户必须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签署。
本合同自 2017年 月 日签署生效,有效期至考生所在地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公布后第3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甲 方: 网校用户名: |
乙 方:北京雄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交费方式: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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