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一级建造师考试 > 行业视点 > 正文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来源:考试吧 2015-08-07 11:15:32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一建万题库
考试吧提供“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供您参看。获取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请访问考试吧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第三十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七)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聘用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申请人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或协议;

  (二)为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注册证书等虚假材料;

  (三)使用与本单位无关人员证件申请注册;

  (四)拒绝协助已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五)拒绝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注册建造师管理,建立注册建造师的信息数据库,能够及时记录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处罚等信息,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国统一的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注册建造师信息系统,并与全国统一的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出示相应证件并认真记录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结果上签字确认。不得索取和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停止执业、撤销注册、吊销证书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由注册机关作出相应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将涉及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铁路、民航机场等专业的建造师停止执业、撤销注册、吊销证书等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注册建造师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四十条 注册审批部门应建立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

  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奖惩情况、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四十二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注册证书,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三十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聘用单位有第三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对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注册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对明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的;

  (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关注"考试吧一级建造师"官方微信,获取最新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一级建造师视频题库手机题库下载微信搜索"考试吧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QQ群
上一页  1 2 3 

  相关推荐:

  2015一级建造师考试冲刺备考具体方案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完美复习计划汇总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生冲刺快速提分方案

  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冲刺卷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在线直播
名师课程
主讲
老师
导学
规划班
直播 1小时/科
课程目标:了解考试情况及备考学习逻辑。
课程优势:入门必修课,认识考试情况及备考学习逻辑。
基础
精讲班
直播 20-24小时/科
课程目标:了解考试情况及备考学习逻辑。
课程优势:入门必修课,认识考试情况及备考学习逻辑。
强化
精讲班
直播 30-36小时/科
课程目标:强化突破特训,吃透必考点。
课程优势:从新教材和考纲出发,提升对必考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程度。
冲刺备
考指导
0.5小时/科
课程目标:掌握冲刺期复习方法,调整高效备考方式。
课程优势:结合考试特点及应试要求,指导冲刺阶段备考方法
考点
锁分班
直播 12-18小时/科
课程目标:紧抓命题特点及趋势,掌握考试命题规律。
课程优势:讲练结合,对高频知识点匹配合适题目,同步梳理出题要点。
高频
刷题班
直播 9小时/科
课程目标:总结解题方法技巧,提高做题准确率。
课程优势:精选高频题目,名师带领刷题,讲授解题技巧及口诀。
案例专项
突破班
直播 实务科目9小时/科
课程目标:强化案例答题技巧,掌握案例分析答题模板。
课程优势:深度剖析近年案例真题,挖掘出题规律,总结案例答题技巧及模板。
密押
点题班
直播 9小时/科
课程目标:基础阶段检验,查缺补漏,夯实基础。
课程优势:核心考点强化突破,稳抓得分点。
通关
必背班
直播 3小时/科
课程目标:熟悉掌握考试必背内容,拿下必得分。
课程优势:总结提炼多年必考核心内容,实用性极强。
应试
技巧班
直播 0.5小时/科
课程目标:考前临门一脚,掌握应试技巧。
课程优势:巧做难题,名师直播亲授实战解题方法,指导应试技巧。
密训
提分班
直播 1.5小时/科
课程目标:考前再强化,确保不丢分。
课程优势:考根据历年命题规律,考前再次梳理重要知识点,临考提分。
报名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课时安排 1小时/科 20-24
小时/科
30-36
小时/科
0.5小时/科 12-18
小时/科
9小时/科 9小时/科 9小时/科 3小时/科 0.5小时/科 1.5小时/科
项目管理 二师兄
牛魔王
/ 报名
工程经济 牛魔王 / 报名
法规相关知识 房博 / 报名
建筑实务 大鹏 / 报名
市政实务 白象
菲菲
/ 报名
机电实务 黄狮 / 报名
公路实务 白象 / 报名
在线课程
2025年
无忧取证班
46%学员选择
2025年
AI私塾班
39%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①零基础/多次考试未通过,备考很茫然
②需要系统化、全流程学习
③需要名师领学,专业指导,稳步提升
④希望顺利通过考试,高效取证
①零基础/多次考试未通过
②需要全面系统学习
③自学能力不足/喜欢陪伴式学习
(需要全程督学/希望名师领学的学员)
④希望一次顺利通过全部科目
在线课程
2025年
无忧取证班
46%学员选择
2025年
AI私塾班
39%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①零基础/多次考试未通过,备考很茫然
②需要系统化、全流程学习
③需要名师领学,专业指导,稳步提升
④希望顺利通过考试,高效取证
①零基础/多次考试未通过
②需要全面系统学习
③自学能力不足/喜欢陪伴式学习
(需要全程督学/希望名师领学的学员)
④希望一次顺利通过全部科目
AI







导学
入门
导学规划班
直播 1小时/科
课程目标:了解考试情况及备考学习逻辑。
课程优势:入门必修课,认识考试情况及备考学习逻辑。
夯实
基础
基础精讲班
直播 20-24小时/科
课程目标:全面掌握知识点,打牢基础
课程优势:全方位无死角精讲教材知识点,梳理知识体系。
强化精讲班
直播 30-36小时/科
学习目标:强化突破特训,吃透必考点
优势:从新教材和考纲出发,提升对必考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程度
AI智能课后作业
课后练习
课程目标:学练结合,知识点内化吸收
课程优势:私教精讲班配套,知识点智能推荐课后练习
强化
突破
冲刺备考指导
直播 0.5小时/科
课程目标:掌握冲刺期复习方法,调整高效备考方式
课程优势:结合考试特点及应试要求,指导冲刺阶段备考方法
考点锁分班
直播 12-18小时/科
课程目标:紧抓命题特点及趋势,掌握考试命题规律
课程优势:讲练结合,对高频知识点匹配合适题目,同步梳理出题要点
高频刷题班
直播 9小时/科
课程目标:总结解题方法技巧,提高做题准确率
课程优势:精选高频题目,名师带领刷题,讲授解题技巧及口诀
案例专项突破班
直播 实务科目9小时/科
课程目标:强化案例答题技巧,掌握案例分析答题模板。
课程优势:深度剖析近年案例真题,挖掘出题规律,总结案例答题技巧及模板。
考前
冲刺
密押点题班1
直播 3小时/科
课程目标:基础阶段检验,查缺补漏,夯实基础
课程优势:核心考点强化突破,稳抓得分点
密押点题班2
直播 3小时/科
课程目标:强化阶段检验,查漏补缺,强化提升
课程优势:核心考点强化突破,稳抓得分点
密卷点题班3
直播 3小时/科
课程目标:模拟实战,掌握实战技巧,考场不慌乱
课程优势:核心考点强化突破,稳抓得分点
通关必背班
直播 3小时/科
课程目标:熟悉掌握考试必背内容,拿下必得分
课程优势:总结提炼多年必考核心内容,实用性极强
终极
抢分
应试技巧班
直播 0.5小时/科
课程目标:考前临门一脚,掌握应试技巧
课程优势:巧做难题,名师直播亲授实战解题方法,指导应试技巧
密训提分班
直播 1.5小时/科
课程目标:考前再强化,确保不丢分
课程优势:考根据历年命题规律,考前再次梳理重要知识点,临考提分
VIP





★★★
三星题库
每日一练
每日错题榜
教材同步
★★★★
四星题库
真题题库
章节刷题
模拟题库
★★★★★
五星题库
高频常考
大数据易错
真题视频解析
VIP密训
美题·辅助练习
练习工具
VIP



电子资料 电子书—通关攻略
电子书—极致真题
全程学习计划书
五年真题集锦
速记口诀
考前10页纸
课程讲义
VIP



人工助学服务 授课老师1V1
班主任1V1
班级交流群
(AI)私人订制服务 学籍档案
PMAR智慧学习规划
大数据学习报告
学习进度统计
官网查分服务
VIP勋章
节点严控 考试倒计时提醒
VIP直播日历
上课提醒
便捷系统 课程视频、音频、讲义下载
手机、电脑、平板多平台听课
无限次离线回放
备考保障
2年有效期!有效期结束,考试不过科目退费!协议>> 全科2年有效期,单科1年有效期!考试不过科目,免费重学1年! 协议>>
套餐价格 全科:10880
实务单科:4880
公共单科:4680
全科:8880
实务单科:3280
公共单科:3080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工程经济
共计479课时
讲义已上传
241250人在学
工程项目管理
共计1792课时
讲义已上传
29871人在学
工程法规
共计749课时
讲义已上传
15746人在学
市政工程
共计1878课时
讲义已上传
25714人在学
建筑工程
共计1902课时
讲义已上传
8782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年考试还有
2025一建考试时间:9月6日-7日
版权声明:如果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一级建造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点击
咨询
点击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一建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一建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