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项注册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4、增项专业逾期未注册的,需提供其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注销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注销注册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注册材料包括:
1、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上报函;
2、《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
3、初审合格人员每人一份《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四、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造师注册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组织企业申报,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各有关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做好本企业符合条件人员的注册申请工作。
(二)申请人的申请表必须是在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
(三)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人员,同样可以申报变更注册及注销注册。
(四)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都要注册在同一个执业单位。
(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用户名、密码进入管理系统,看到本区域内上报人员及企业的各项信息,并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网上信息,确保上报合格人员信息准确、完整。
(六)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答好申报人员及单位的注册相关问题,按属地管理负责将申报人员网上填错的信息打回,并将审查合格的人员书面材料存档。
五、其他
二级建造师变更、增项注册不收取注册费,收取印章费88元/人,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不收取费用。
山东省建设厅注册中心二级建造师财务系统已经开发完毕, 即日起市地受理的注册人员财务信息必须全部录入系统,请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阅读系统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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