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务组织、工作计划及要求。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设区的市(含义乌市)。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请各市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建设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序号采集、考场安排等各项工作。
八、考务数据处理、试卷预订及交接保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信息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8月18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务必于9月1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4)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10月29日派专人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凭市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领取试卷。各市在试卷预订和清点交接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细致地核实考试人数、试卷科目和数量,领卷后由各市人事部门负责保管。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11月2日前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九、收费标准。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市的考试报名宣传、监考、场租等考试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根据各市确认人数按每人每科27元的标准拨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十、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挥班子,并于10月23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十一、成绩公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市人事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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