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
1.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程序
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
1.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2、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09年新参考人员请核对档案号,档案号如填写有误,将无法滚动管理往年的考试成绩,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7月3日自行打印本人在网上所填报的《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贴一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于考试合格后办证),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后携本人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建委对外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字和加盖公章(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成都市政府政务中心五楼,电话:028-86917535,联系人:何老师)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持上述资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并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资格审查人员须在《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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