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一)200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命题,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3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擦,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它事项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
(二)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0元,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120元。
(三)考试用书在网上报名时一并预订。
(四)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处理。
(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外,还须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到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办理领取相关证书手续。不符合条件者,考试成绩无效,不给予发放相关证书,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符合条件者,颁发相关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合格证明”的考生(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二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只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到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办理领取相关证书手续。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专业对照表
二○○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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