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消〔2014〕313 号
南疆指挥部,各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根据公安部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过渡期政策规定,为做好第二次注册消防工程师替代人员考试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条件审核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次注册消防工程师替代人员考试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新公消〔2014〕303号)规定的报考人员条件,各地共计640名第一次注册消防工程师替代人员考试认定不合格人员报名参加此次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共计446名新报考人员通过条件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2),准予报名参加考试认定;43人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申请材料不齐全(人员名单见附件2),未通过审核,不予参加考试认定。
二、网上报名缴费时间、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登录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
(二)登陆系统人员:仅限于经消防总队复审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用户名:CZ+身份证号(不包含“+”号),密码:123456(网站右侧登陆窗口直接登录,无须注册)。
(三)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及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9月5日至9月7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含节假日)。
(四)缴费金额100元。缴费必须登陆报名考试系统点击交费,通过工商银行网银缴费,缴费完毕,请记录缴费订单号,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凭订单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确认(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五)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8日至9月9日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基础知识。
(七)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八)考生不参加笔试视为放弃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考试成绩无效。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时间
2014年 9月10 日(星期三)10 时 00分至12 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考试地点
1、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19号)。
2、自治区团校(乌鲁木齐市幸福路78号)。
各地接此通知后,立即通知辖区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考试各项工作。
附件:1.第一次注册消防工程师替代人员考试认定补考人员汇总表
新疆公安消防总队
2014年9月4日
总队司令部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