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从业人员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鉴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尚未开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号)相关工作部署,省消防总队决定对从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不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一次过渡期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综合考试(以下简称综合考试),考试合格人员临时替代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作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报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将2014年河北省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
参考人员为前期向省消防总队申请综合考试报名条件审查通过人员,具体名单附后(见附件1),各单位及所有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的,该人员考试成绩作废,三年内禁止申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所属属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申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时间:2014年10月18日上午8:30~11:00。
(二)考试科目: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综合考试用书为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编写、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消防安全技术实务》(2014)、《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014)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014)。考试采用标准化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案例分析,满分为150分,参考人员考试时填涂统一格式的机读答题卡。
三、考场设置
(一)考试地点:石家庄学院南校区(珠峰大街288号)。
交通提示:石家庄火车站——石家庄学院南校区
1、乘坐71路至石家庄学院北门下车。
石家庄北站——石家庄学院南校区
1、乘坐5路至谈固站下车,换乘572路(或54路)在石家庄学院北门站下车。
2、乘坐75路至市人才市场站下车,换乘71路至石家庄学院北门下车。
3、乘坐5路,至人民广场站下车,步行至省博物馆站,换乘518路至石家庄北门站下车。
公交客运总站——石家庄学院南校区
1、乘坐32路,在省汽贸站下车,换乘54路在石家庄学院北门下车。
2、步行至解放广场站,乘坐快32路至水榭花都站下车,步行至石家庄学院南校区。
3、步行至裕华路,乘坐19路(或99路),在省汽贸站下车,换乘 54路在石家庄学院北门下车。
如单位统一乘车前住,请自行在A4纸上打印“消防专业技术综合考试”字样,放置在车前挡风右下角,经安保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准考证领取:请各单位于2014年10月15 日—7月17 日到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39号省公安消防总队办公大楼230室统一为考生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联系人:申雪晓,联系电话:0311-89181553,上午领取时间8:30-12:00,下午领取时间14:00-17: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达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未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准考证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用品(黑色签字笔、橡皮擦、2B铅笔)由考生自行准备。
四、其它事项
考试成绩将以通知形式在河北消防网公告。
附:
1、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2、考场规则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