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按照《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的规定,设立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3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组织工作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公安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社厅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公安厅消防总队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二、 报名条件及专业设置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年度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执行。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缴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10:00—9月6日19:00;
缴费时间:2016月8日16日10:00—9月6日 23:00;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http://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注册时须绑定本人手机号,网站系统向绑定手机号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往年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需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少数民族考生注册时,需正确输入姓名中的点,少数民族考生请复制此点“·”粘帖到姓名中使用。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和“找回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往年在报名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该工具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可下载(网址:www.cpta.com.cn)。考生需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如实、正确填写《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
5.上缴考试费。考试统一在网上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6.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乌市考生,如需发票,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乌市考生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逾期将无法办理。财务室地址:乌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才市场二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991—4685892。
四、资格审查
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应试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地、州、市消防支队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考生携带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到各地、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确认,确认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聘任文件(证书)或者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地要严格进行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
五、考试时间
2016年11月12日-13日(均为北京时间)
11月12日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3日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入“打印准考证”入口,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59元,其余2个科目每人每科55元。
九、其他说明
(一)考生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十、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纸质成绩单。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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