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9年11月9日 |
上午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下午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2019年11月10日 |
上午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须知事项
(一)告知承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考试报名实行报考人员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资格核验
人事考试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全区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也将加强考中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报考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单位企业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信息真实性。
(三)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或不符合报考要求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填表
报名填表时间从2019年9月5日9︰00至16日17︰00。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按钮,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及要求进行报名。
1.用户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即可。
2.选择考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
3.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4.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市、审核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选择你要报考的科目名称。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填项。
5.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
6.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二)报考资格条件审核
1.在线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考试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网上在线自动核验。对填报信息无法查证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网上无法自动核验通过,必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审核。
2.网上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须将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到报名系统。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报考人员上传的学历、学位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对象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于2019年9月16日到各市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具体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现场审核点名称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南宁市消防支队防火处 |
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 号信访服务中心2楼 |
0771-2751908 |
2 |
柳州市消防支队防火处 |
柳州市官塘大道119号办公楼2层 |
0772-3601794 |
3 |
桂林市消防支队防火处 |
桂林市中隐路119号机关大楼三层 |
0773-3882200 |
4 |
梧州市消防支队 |
梧州市西环路上段24号支队2楼 |
0774-3880320 |
5 |
北海市消防支队防火处 |
北海市西南大道东段消防指挥中心三楼 |
0779-2099092 |
6 |
防城港市消防支队防火处 |
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消防支队机关办公楼3层 |
0770-2828967 |
7 |
钦州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
钦州市钦南区蓬莱南大道119号消防支队二层防火处 |
0777-2367714 |
8 |
贵港市消防支队防火处 |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376号消防支队机关办公楼二层防火处(楼梯右边第一间办公室) |
0775-4573606 |
9 |
玉林市消防支队防火处 |
玉林市玉东新区九岭路119号 |
0775-2664119 |
10 |
百色消防救援支队防火处 |
百色市站前大道7号消防支队办公楼2层防火处(第二间办公室) |
0776-2693085 |
11 |
贺州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
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南段市消防支队二楼(市烟草局旁) |
0774-5139692 |
12 |
河池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
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401号防火监督处办公楼2层 |
0778-2111813 0778-2111807 |
13 |
来宾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 |
来宾市翠屏路东路198号办公楼3层 |
0772-5315119 |
14 |
崇左市消防支队防火处 |
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5号消防支队办公楼三层 |
0771-7964812 |
(三)网上缴纳考试费
1.缴费时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9月5日10︰00至9月18日17︰00及时完成缴费工作。
2.收费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9元。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因失信行为被判定为考试报名无效的,报考人员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票据领取。票据作为报销凭证,若需要领取的,2019年10月16日至28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系统填写申领信息。凭票据申领回执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9年11月4日至8日(节假日除外)到自治区或各市票据领取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4日10︰00至2019年11月10日14︰05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六、试题类型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
七、参考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四)为加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六)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八、考场设置
本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2020年2月底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
版社联系或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http://rsks.class.com.cn)。
电话:010-64962347 64929211 64921644。
十一、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咨询:0771-3229082;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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