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新版教材修订工作,主要是对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内容以及部分不准确的说法进行了修正和纠正,增加和更新了一些新的内容,对有的章节内容做了删减和调整,目的是使本辅导教材符合新的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更加方便应试人员复习备考,适应社会需求。
以下为新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变化简述:
一、页数变动:2014年版本页数为542页,2016年版本页数为557页。
二、变化主要内容:教材五篇整体的结构没有发生变化,但各篇中均有调整和修订,主要重要修订内容139重要知识点,涉及会直接影响2016年考试。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变化不大,主要集中在第二篇建筑防火。
变化主要集中下面规范内容: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1.旧教材《消防安全技术实务》P50 页 表 2-3-1(新教材 P50 页)
修订后的内容: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第 2 款 “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部分,任一楼层……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之外……”
2.旧教材62页,(新教材P64页)
修订后的内容: 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单、 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 等同民用建筑。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 距不应小于6m。确需相邻布置时,参照下(2)、(3)。 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 墙且屋顶耐火极限不小于 1.00h 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 4m。两座丙、丁、戊类厂 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 该外墙面积的 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表 2-4-1 的规定减少 25%(参见图 2-4-1)。
3. 旧教材P64 页(新教材 P66 页)
修订后的内容: 2)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不应小于 6m;丁、戊类不应小于4m。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 屋顶耐火极限不小于 1.00h 时,且总占地面积不大于……。
4.旧教材 P65 页(新教材 P67 页)
修订后的内容: 3)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5.旧教材P67 页(新教材 P69 页)
修订后的内容: 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 1m³,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 火隔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6.旧教材P68 页(。新教材 P70 页)
修订后的内容: (二)柴油发电机房布置 3)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 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三)消防控制室布置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 一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和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 口。
(四)消防设备用房布置 ……
……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直通安 全出口。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旧教材P70 页(。新教材 P72 页)
修订后的内容: (二)液体中间储罐 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5m³。…… (三)附属仓库 2)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设置丁、 戊类仓库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8.旧教材P74 页(。新教材 P77 页)
修订后的内容: 附设在木结构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不宜开设与室内相通的门、窗、洞口。机动车库的建筑 面积不宜大于60㎡。 五、城市交通隧道的防火分区 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
9.旧教材P76 页(。新教材 P78 页)
修订后的内容: 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相接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实体 墙或宽度不小于 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
10.旧教材P77 页(新教材 P80 页)
五,建筑幕墙防火分隔
11.旧教材 P78页 表2-5-6 电缆井、管道井第4款(新教材P81页)
修订后的内容: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2.旧教材P79页(新教材P82页)
修订后的内容:
防火墙 2)防火墙横截面中心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离小于4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 蔓延的设施。 3)建筑物外墙如为难燃性墙体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突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 的外墙均应为宽度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体。 4)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时,应采用不可开启或 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5)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应设在转角处。如设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 距离不应小于 4m。采用乙级防火窗时该距离不限。
13. 旧教材P80页(新教材P83页)
修订后的内容 (二)设置要求 2)设在疏散走道的防火卷帘应具有延时下降功能。……
14:旧教材P86页 表2-6-4 (新教材P89页)
修订后的内容
15. 旧教材P87页 (新教材P90页)
修订后的内容
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
16. 旧教材P91页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计要求(新教材P94页)
修订后的内容
3)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建筑,每个单元任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17.旧教材P93页 避难走道(新教材P96页)
基本概念
18.旧教材 P94页 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要求(新教材P96页)
修改后: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 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19.旧教材P95页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新教材P97页)
修订后的内容
1)封闭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并设可开启的外窗排烟,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3)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20.旧教材P96页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新教材P98页)
21. 旧教材P97页 室外楼梯的适用范围(新教材P99页)
修订后的内容 ②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
22.旧教材P98页 避难层(新教材P100页)
修订后的内容 避难层的设置数量 ……,规范规定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 50m。 避难层的防火构造要求 4)避难层可与设备层结合布置。……,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 避难层的安全疏散 为了保障人员安全,……,照度不低于3.0lx,……,则严禁在避难层开设电梯门。
23.旧教材P99页 避难间(新教材P101页)
修订后的内容: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各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①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2确定。 应急照明 设置场所 ①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和避难层(间); ⑥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设置要求 (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②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病房楼和手术部的避难间不 低于10.0lx 疏散指示标志 设置场所 1)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沿疏散走 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下列建筑或场所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⑥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候车、侯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此 条为新增加的内容)
24.教材 P115页 表2-8-1 注2 修订后的内容 K尘为粉尘的爆炸指数
修订后的内容: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防爆原则
5)民用建筑内存放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 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9)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以防浓 度较高的爆炸危险粉尘直接进入排风机,……
12)净化和输送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和管道,均应设有泄压装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