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湖南2015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得知,2015年湖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2月19日 |
9:00-11:30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12月20日 |
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考试方式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3。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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