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2019年浙江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显示的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4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 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7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5 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3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5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3 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 1 年。
(二)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显示的级别为“免一科”)。
1、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已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勘察设计行业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各地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2。
三、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全部 3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同时,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7〕117 号),制发电子成绩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在浙江省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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