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古建筑保护区消防安全评估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寺庙建筑群(图3-48-1)由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构成,均为土石木建筑结构。主体建筑建于公元1850年,属于自治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主体建筑包括供奉主殿、诵经大殿、经书殿和杂物间,均为单层。其中,供奉主殿建筑面积
480m2,净高8.5m;诵经大殿建筑面积180m2,净高6m;经书东殿建筑面积110m2,净高6m;经书中殿建筑面积150m2,净高6m;经书西殿建筑面积140m2,净高6m;杂物间建筑面积110m2,净高5m。
主体建筑东侧有一栋拉康(单层,高4.5m,建筑面积150m2),距离寺庙主体建筑4m;主体建筑北侧有一栋僧舍(二层,高6.5m,建筑面积 360m2),距离寺庙主体建筑8m;主体建筑西侧有一栋厨房(单层,高5.Om,建筑面积150m2),距离寺庙主体建筑3m。
寺庙建筑群未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只配有灭火器、消防砂等灭火器材。寺庙距离最近的已组建专业消防力量的县城约有20km。
二、思考题
分析题
某寺庙内部采用大量木质材料建筑构件,且悬挂有许多帐幔、经幡、唐卡、哈达等可燃易燃物品,其内部的电气线路及电器装置的安装应注意哪些事项?
【参考答案】
答题要点:
①寺庙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等防火保护措施;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顶棚内时,宜采取穿金属管、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②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帐幔、经幡、唐卡、哈达等可燃易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③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④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灯光源、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