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全部128种考试
名师在线
柳锋老师   王双增老师:
  王双增老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参加过施工……  [详细]
试听 报名 支付
[主讲课程][博客]
[论坛答疑][视频]
1
2
3
4
5
6
7
8
9
10
lanyi  
【字体: 2009造价师考试《理论与相关法规》模拟题(二)
2009造价师考试《理论与相关法规》模拟题(二)
推测今年的考试各章分数分布可能会有很小的调整,其难度、综合性等指标仍然会保持近三年的水平。

  第 79 题 在有关工程造价的概念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工程造价两种含义表明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追求的经济利益相同

  B.工程造价在建设过程中是不确定的,直至竣工决算后才能确定工程的实际造价

  C.实际工程造价职能的最主要条件是形成市场竞争机制

  D.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包括其总造价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

  E.建设性目各阶段依次形成的工程造价之间的关系是前者制约后者

  【正确答案】: B,C,D,E

  第 80 题 在土地增值额的计算中,按规定可以扣除的项目包括(  )。

  A.所支付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B.新建房及其室外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

  C.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D.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

  E.旧房及建筑物的历史成本

  【正确答案】: A,B,C,D

  【参考解析】: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其中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①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实际支付的地价款;其他方式取得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②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这三项费用不能据实扣除,应按下列标准扣除:

  ①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总额=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②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总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允许在此扣除。

  5)其他扣除项目。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指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后的价格。

  转让旧房的扣除额=评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按国家规定交纳的费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相关推荐:2009年造价师考试各科学习方法及备考技巧总结
       2009年造价师《案例分析》备考复习注意问题
       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各题型考试技巧分析转帖于:造价工程师考试_考试吧
文章搜索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造价工程师考试权威辅导教材: 订书电话:010-62168566  更多>>>
网友评论
昵 称: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标题:   匿名发表    (共有条评论)查看全部评论>>
版权声明 -------------------------------------------------------------------------------------
  如果造价工程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造价工程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付款方式  站内导航  客服中心  友情链接  考试论坛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4-2008 考试吧造价工程师考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电 话:010-62168566 传 真:010-62192699
百度大联盟黄金认证  十佳网络教育机构  经营许可证号:京ICP06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