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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经济师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一般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全国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2015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仍为84分(个别地区有所不同,请参考当地官方公告),如有变动,请参考官方公告。
证书领取:各省经济师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不同,考生应在成绩查询两个月后登陆各省人事考试网,找到“合格证书”栏目并查看证书领取信息。考生还可关注考试吧经济师网的“证书领取”栏目,及时间了解2015年度经济师合格证书领取信息。
经济师合格证书样本如下:
注册管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5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