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
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规定,现将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5日至19日 |
8:30-11:30 |
14:30-17:30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021年6月15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市(州)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市(州)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或居住所在市(州)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市(州)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市(州)报名。
(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市(州)参加考试。
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长白山管委会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梅河口市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选择“梅河口考区”,公主岭市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选择“公主岭考区”。未按属地原则报名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二)2020年12月3日至12月23日为2021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不安排补报名时间。照片审核截止日期12月24日,网上交费截止日期12月2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三)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
1.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在报考审核前,考生可以凭报考注册号登录网站修改本次报名信息。
2.上传本人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照片上传完成后由报名系统后台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照片质量不合格的(不清晰、背景颜色不对、非证件照等)将不予审核通过,考生必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方能再次进行报考审核。
3.网上缴费。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状态”,显示“请按公告说明交考试相关费用”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在支付过程中,请考生牢记“交费订单号”以备必要时与系统对账。
需要开具报名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20年12月29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网上报名回执表到各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开具,逾期不补。
注意事项:网上缴费后考生本人必须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缴费是否成功,如缴费后仍显示没有报名成功,请及时与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考试报名结束后概不受理。
4.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应自行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作为报名和缴费成功的凭证。
5.《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的使用。在报名缴费成功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或居住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盖章;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可以不盖学校公章。考试成绩发布后,全科成绩合格的,需要考生亲笔签名,之后按后审要求将此表交市(州)考试管理机构。发放初级资格证书时,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在此表加盖公章,连同证书一起发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及时送交本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六、考试教材
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通过全国考试教材征订平台进行教材订购及缴费,由出版社直接将教材邮寄到考生预留的收件地址。
七、各市(州)考区报名联系地址及咨询电话
(1)长春市考区:长春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大厅(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 0431-89865971;
(2)吉林市考区:吉林市财政科研所五楼(吉林市船营区和龙街永春胡同8号),0432-62011331。
(3)四平市考区:四平市财政局五楼会计科2(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2号),0434-3215082。
(4)辽源市考区:辽源市财政局会计科(辽源市人民大街3386号),0437-3252494。
(5)通化市考区:通化市财政局二楼223室(通化市新桥路259号),0435-3502223。
(6)白山市考区:白山市财政局会计科(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2726号),0439-3226392。
(7)白城市考区:白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楼(白城市海明东路25号,原盛世体育),0436-3219892。
(8)延边州考区: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411室(延吉市铁南延龙路608),0433-2876085。
(9)松原市考区:松原市财政局会计科603室(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0438-5075053。
(10)梅河口市考区:梅河口市财政局会计科,财政局207室,0435-4223791。
(11)公主岭市考区:公主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科(公主岭市新开街3号),0434-6869019。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采取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方式,省财政厅将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另行通知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及打印方法。
九、考后审核
在成绩发布后开始(预计于2021年6月15日前后)至7月16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对全科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审核,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以及不符合属地原则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十、信息采集
初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人员应当主动参加信息采集。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点击首页的“网上服务入口”下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内“信息采集”按钮,按照《吉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等流程操作。
十一、其他要求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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