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初级经济法基础 > 正文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热点预习(15)

来源:考试吧 2016-07-12 8:58:24 要考试,上考试吧! 初级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整理了“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热点预习”,更多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请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或访问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点击查看:2017年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热点预习汇总

  【预习要点】

  1.合议制度。

  (1)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2.回避制度。指参与某案件民事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不包括证人)

  3.公开审判制度。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进行。

  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4.两审终审制度。一个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终结。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我国法院分为四级:最高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除最高法院外,其他各级法院都有自己的上一级法院。

  (1)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2)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裁判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关注考试吧会计职称微信获取精华资料、最新试题、报名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相关推荐: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详解汇总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同步练习汇总

  战完初级会计职称再战中级,一年两证不是梦!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初级会计实务
共计2455课时
讲义已上传
116548人在学
经济法基础
共计1979课时
讲义已上传
138446人在学
会计账簿
共计656课时
讲义已上传
13587人在学
货币资金
共计3588课时
讲义已上传
89534人在学
存货
共计458课时
讲义已上传
5344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初级还有
初级考试:5月13-17日
版权声明:如果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初级会计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