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所属章节】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知识详解】
考点:会计年度
1. 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 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具体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
考点:记账本位币
1. 会计核算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考点:会计凭证
1. 原始凭证
什么是原始凭证 |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如发票 | ||
原始凭证的来源 |
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来源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 ||
既有来自单位外部的,也有单位自制的 | |||
既有国家统一印制的具有固定格式的发票,也有由发生经济业务事项双方认可并自行填制的凭据等 | |||
原始凭证的审核 |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
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
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 ||
原始凭证的更改 |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 ||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 |
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 ||
原始凭证上除金额以外的其他事项有错误的 |
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 ||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2020年新增) |
必须具备的内容 |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 (7)数量、单价和金额 | |
签章 |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2)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
金额 |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 ||
联次 |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 ||
证明 |
(1)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2)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3)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
2. 记账凭证
什么是记账凭证 |
记账凭证,亦称传票,是指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它具有分类归纳原始凭证和满足登记会计账簿需要的作用 |
分类(2020年新增) |
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账凭证 |
记账凭证的填制依据 |
记账凭证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 【提示】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 |
(1)填制凭证的日期 (2)凭证编号 (3)经济业务摘要 (4)会计科目 (5)金额 (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7)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记账凭证的编号 |
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
记账凭证的汇总填制 |
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
原始凭证的附列 |
(1)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2)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3)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提示】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和费用分摊情况 |
记账凭证的重新填制 |
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1)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2)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
3. 会计凭证的保管(2020年新增)
基本要求 |
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
原始凭证的处理 原始凭证的处理 |
(1)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 (2)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 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3)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
原始凭证的外借与复制 |
(1)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2)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
原始凭证的遗失处理 |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2)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
考点:会计账簿
1. 会计账簿的种类、用途和形式
种类 |
用途 |
形式 |
总账(也称总分类账) |
根据会计科目开设的账簿,用于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成本、收入等总括核算的资料 |
总账一般有订本账和活页账两种 |
明细账(也称明细分类账) |
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用于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明细核算资料 |
明细账通常使用活页账 |
日记账 |
是一种特殊的序时明细账,它是按照经济业务事项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日逐笔地进行登记的账簿 |
(1)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2020年新增) |
其他辅助账簿(也称备查账簿) |
为备忘备查而设置 |
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
2. 启用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2020年新增)
(1)封面: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
(2)扉页
①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
②记账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账页编号
①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1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
②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帐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录,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
3. 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2020年新增)
(1)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2)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3)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1/2。
(4)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提示】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①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②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③在3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④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5)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6)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θ"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7)结计要求
①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②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8)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4. 账簿记录错误的更正(2020年新增)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
(1)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提示】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2)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5. 结账(2020年新增)
(1)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账。
(2)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3)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
(4)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5)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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