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一、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是指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具体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盯“事”
收付实现制盯“钱”
(一)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指以取得收取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义务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基础。
【提示1】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者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提示2】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二)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是指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会计核算基础。
【提示】 企业会计、政府会计中的财务会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均采用权责发生制
我国政府会计中的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历年考核要点】权责发生制下收入或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所提供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主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等。
【记忆技巧】三可(可靠性、可理解性、可比性)、两重(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
仅(谨慎性)相(相关性)识(及时性)。
相关概念及关注事项如下表所示。
项目 |
概念 |
关注事项 |
可靠性 |
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
— |
相关性 |
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
—— |
可理解性 |
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
— |
可比性 |
(1)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纵向可比):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横向可比):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
— |
实质重 于形式 |
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
租入资产(短期租赁和低值资产租赁除外)视同自有资产计提折旧 |
重要性 |
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
在实务中,重要性的应用需要依赖职业判断,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的大小两个方面加以判断 |
谨慎性 |
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
常考案例: (1)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及时性 |
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
— |
资产-减值准备(折旧费用),价值降低,谨慎
【历年考核要点】
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各个特征的文字性表述
2.“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的具体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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