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2019年2月10日,发出一批材料委托乙公司进行加工,材料的计划成本总额为18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15日,与乙公司结算加工费用。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24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84万元,款项尚未支付。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有( )。
A.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83.6
贷:原材料 180
材料成本差异 3.6
B.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76.4
材料成本差异 3.6
贷:原材料 180
C.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84
贷:应付账款 27.84
D.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7.84
贷:应付账款 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84
【答案】A,C
【解析】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83.6
贷:原材料 180
材料成本差异 3.6
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84
贷:应付账款 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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