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5号)精神,自2019年度起,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及证书管理工作,由各省辖市财政部门负责办理。我市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于2019年12月9日启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许昌市财政局会计科,紫云路与建安大道交叉口财政综合楼1115房间。电话:0374-2676371。
三、领取方式:
1、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到现场领取并进行信息登记。
2、证书须考生本人领取,一人一证,不允许代领。
四、其他注意事项:
2018年及以前年度此类证书发放及补办等管理工作,仍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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