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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第六章——车购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1、【购买自用】: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对比】增值税:同
【MRH之问】价外费用要作一个重要的处理的是什么?——价税分离!
2、【进口自用】: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自产自用】: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5、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应纳税额=计税依据 × 10%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进口一辆小汽车自用,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82000元, 甲公司缴纳关税27300元、消费税20700元。已知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甲公司进口该辆自用小汽车应缴纳车辆购置税税额为()。【已加估分】
A.20930元
B.20270元
C.18200元
D.23000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甲公司进口该辆自用小汽车应缴纳车辆购置税税额=(182000+27300+20700)× 1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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