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分税制
基本含义:分税制核心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来确定相应财权,按税种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特征:分税、分权、分征、分管。
分税制主要内容:
1)根据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确定各级财政支出范围。
2)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按税种划分各级财政的收入。
中央固定收入:关税、消费税、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上缴利润、铁路、邮政、商业银行、国家政策性银行等集中缴纳的收入(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地方固定收入:营业税(不含中央营业)、地方企业上缴利润、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中央)、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
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实施分税制的措施:1)改革税制 2)采取统一的客观标准 (‘因素法’) 3)建立税收返还制度 4)建立转移支付制度
5)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
18、税制要素结构
指税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等基本要素内部的具体构成,主要包括纳税人结构、课税对象结构、税率结构。
19、微观税负指标(企业、农民和城镇居民)。企业:企业交纳所得税占企业利润。农民:农牧民交纳农牧业税占收入。居民:个人所得税占居民收入。
20、按课税对象,分为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
商品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中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类(房产税和契税)和其他税类。
21、衡量国债适度规模的主要指标:
1)债务负担率:国债余额与当年GDP的比率。国际上认为不应超过60%,我国目前为10%。
2)债务依存度:本年度国债发行额与本年度财政支出的比率。国际上认为25%是警戒线,但该指标不常用
3)偿债率:本年度国债还本付息额与本年度财政收入的比率。发达国家一般在10%以上,我国目前是20%
衡量外债指标:
外债偿债率(年度本息偿还额与收入),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当年GNP),债务率(外债余额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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